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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法定管理的传染病分类!

2017-09-02 10:16:50 来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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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华共和国沾染病防治法》于2004年8月28日第10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1次会议修订通过,自2004年12月1日起实行,我国法定管理的传染病分类。规定的沾染病分为甲类、乙类和丙类,共37种。其中:

甲类感染病2种,即鼠疫、霍乱。

乙类感染病25种,我国法定管理的传染病分类,即感染性非典型肺炎、艾滋病、病毒性肝炎、医学教|育网搜集整理脊髓灰质炎、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、麻疹、流行性出血热、狂犬病、流行性乙型脑炎、登革热、炭疽、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、肺结核、伤寒和副伤寒、流行性脑脊髓膜炎、百日咳、白喉、新生儿破伤风、猩红热、布鲁氏菌病、淋病、梅毒、钩端螺旋体病、血吸虫病、疟疾;

丙类沾染病10种,指流行性感冒、流行性腮腺炎、风疹、急性出血性结膜炎、麻风病、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、黑热病、包虫病、丝虫病、除霍乱、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、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,我国法定管理的传染病分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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